抽烟对招警考试的体检有没有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32:44
本人男性,今年23岁,烟龄四年,抽烟数量一天半包多一点,最近几年也没得过什么呼吸系统的疾病。今年公务员招考我报的警察,目前笔试和体能都通过了,面试估计问题也不大,现在头疼的就是体检,怕抽烟对体检有什么影响,那就郁闷了。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请懂行的人帮我看看。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六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 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抽烟几乎没影响。。。你可以提前做一个检查看看。。。

这位朋友,您抽烟如果没有影响上面的标准。招警没有理由不录用您!!
也可以像上面的朋友所说,提前先做个体检,然后对照上面的标准看下。心里有个数。
祝您成功!以后尽量少抽烟,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