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伤害罪的论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18:51
前段时间和同学聚会,被一群不认识的人用摔碎的啤酒瓶甩在脸上,缝了14针,约8厘米左右,胳膊上也有等长玻璃杯划伤,请问如果我上诉,对方会有怎样的惩罚?
现在对方人捉到了,在派出所关着,看是民事调节还是刑事案件,脸部8厘米的伤啊,缝了14针,在眼睛下面这,医生说这种是毁容,肯定足够判重伤了

本人律师
毁容且不可修复的构成重伤,属于国家公诉刑事案件,通俗的说就是要坐牢的
当然重伤要公安局鉴定才算
案子不用你管,由国家包办了
案件在公安局侦查终结移交检察院后,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注意要你自己主动提出,不然检察院不会管的,法院在判决刑事案件同时也会判民事赔偿部分,且被害人不用交诉讼费
另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和被告人私下协商赔偿,如果主动积极态度好,赔钱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从轻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抛开前因,单看结果:1、你已经受伤,至于轻伤、重伤还是轻微伤需要做鉴定后,才能决定对方是否犯了故意伤害罪;
2、我不懂“如果我上诉”是什么意思。难道当时你没有报案吗,如果报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侦查阶段你还涉及不到上诉,因为还没有定性。如果以后你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才可提出上诉;
3、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你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公安机关会将你的意见反馈给法院。
这是我的肤浅理解,还请你多向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请教。

1、伤残鉴定,估计已经构成刑事罪了;
2、刑事犯罪不可以私了,一定得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想检查机关提出,也可以单独起诉;

我是外行

要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