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两证 假相背后隐藏的事实究竟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09:23
一户两证:
假相背后隐藏的事实究竟是什么
湖北省巴东县绿葱坡镇道场岭村八组农民邓忠香在拥有一份1984年6月30日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自留山证》的同时,其属学校教师、非农户口的丈夫王昌海亦有一份《自留山证》,两证所记载的林业用地地名并不重复。
而该村十组村民谭祝青坚称:王昌海《山林证》上所载的“沙坡路下”林地“吞食”了自己“花利树槽”的山林。为此,两家自1996年即开始发生纠纷,一直狼烟难息。以致争议双方至今不能取得新的即70年不变的《林权证》。
对这起长达十余年的农村林地纠纷,绿葱坡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28日作出“绿政处字(2009)1号” 《关于邓忠香与谭祝青山林权属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将两户所发生争议的山林各自“后撤”一段距离,中间划出一大片“没了主人”的林地,前提是“为了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全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原则,妥然处理权属关系。”
据十组村民在一份联名材料上称,两块山林是坎界之间的矛盾,即“沙坡路下”与“花利树槽”是两个组之间四界清楚的两个地名,村民委员会及村主任黄继林证实了这一说法。而《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不是两个不同的地名”,而是“具体界址不清”。
对邓忠香,王昌海夫妇各拥一份《山林证》的原因,绿葱坡镇人民政府处理这起纠纷的工作人员未给具体说法,在《处理决定书》中则称:“在2004年林权证换证期间,申请人现管理的林地是由王昌海的林地变更而来。”而令人一头雾水的是,王昌海与邓忠香是合法夫妻。王昌海是非农户口,本不应持有土地,林权证明,既然变更为何不一性地全部变更,却留下一个“尾巴”(即沙坡路下林地)?这个假相得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据悉,谭祝青对绿葱坡镇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这份“看不懂”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已向县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作者:黑马

现在的政府是不是都是给有钱人打工的呀,谁有钱帮谁做事,咱老百姓....哎!!!悲哀呀

这是政府的问题,黑马你要继续卧槽调查,揭露黑幕!我们等待你的调查结果........!

还有着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