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拖鞋上街是不雅的行为,却成为一种时尚,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05:59
夏天里,很多人光着脚丫子穿着拖鞋上街,甚至在繁华商场也这样。这种不文明不雅的行为居然还成为时尚,这是为什么呢?

  以下有一则关於拖鞋的趣闻—美国西北大学的女子曲棍球队前往白宫参观,队员有幸与总统布殊合照留念。前排女学生中有四人不约而同穿「人字拖」(flip- flop),足趾暴露於空气中,与西服煌然的布殊相映成趣。总统双手各执一根长曲棍球球杆,脸色一贯不怒而威,四名大学女生则笑容可掬,对即将酿成的笑话浑然不觉。

  拖鞋予人懒散印象

  照片后来被上载到曲棍球队的网站上,中场球员凯蒂的哥哥前往浏览,赫然发觉妹妹和其他队友穿拖鞋,震惊万分之余立即写电邮给凯蒂:「你们竟然穿拖鞋到白宫?」—到底在正式场合穿拖鞋是否恰当?

  事件随即引起美国传媒的兴趣,《芝加哥论坛报》引述其中一位队员的母亲说:「作为一个五十二岁的人,我为这件事感到非常羞耻。」

  网上专栏作家福尔蒂尼指出,许多人假设拖鞋之所以予人不庄重的感觉,原因是它暴露了双足最隐秘的部分—脚趾。但女士们夏天所穿的凉鞋,同样将足趾展露无遗,却未有予人太过唐突的感觉,又作何解释?

  有学者推测,这是由於拖鞋给人一种悠闲、懒散的印象,穿拖鞋的人容易被联想为「懒惰的人」。请问有什麼鞋子比拖鞋更方便,只需把赤条条的双脚往上一套即可?此外,拖鞋本身的设计亦过於简单,一块平面物料,配以两条带,即是香港人最为熟悉且极有亲切感的「人字拖」。在某些正式的场合,人们通常对鞋子的要求较高,至少设计上较具「诚意」。但人字拖的设计偏偏欠缺底蕴,没有内涵,其流於「肤浅」惹来人们的轻视。

  埃及妖后亦爱穿「人字拖」

  其实,拖鞋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远至埃及妖后也是其「拥趸」。美国一些潮流历史学家相信,拖鞋自二次大战后传入,原型为日本武士穿的草履,由美国士兵作为手信带返美国。起初,拖鞋广受滑浪者及沙滩爱好者的欢迎,盛行於加州及夏威夷,后来终於风行全国。

  过去多年,拖鞋虽然广为美国人所喜爱,但始终仅限沙滩等休闲场合,加上拖鞋价格过於廉宜,毕竟难登大雅之堂。直至近年,两大势力导致拖鞋从小众跃升为主流,它们分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网络热潮,以及盛行於美国的「休闲星期五」,即香港的便服日。两者分别成功将拖鞋引入办公室。

  但拖鞋真正疯魔世界的时代,则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