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40:10
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的,事实购买者,是我父母的!爷爷奶奶过世后。房子有归到父母支配使用。但由于父亲与其兄妹关系处理不当,他们承认房子是我父母买的,但他们不乐意,也没时间去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手续。导致父母现在在法律上拥有此房的权利搁浅。出自下下策,想到利用关系,去办理父亲为爷爷的独生子,然后继承。转户。
虽然是伪证,但我的姑姑大爷们,无人去追究这样的事情的情况下,也就生效了,对吧?公证处也就是凭派出所的证明去公证的,对吗?只要无人异议,这样的方法是可以的对吧?
我只想知道这个方法是可以的,就行!至于大家的忠告,我很 感谢,但社会,和现实就是这样的,幸运的是有关系,无奈的是无亲人,请谅解

如果其他继承人都不提异议,自然没有人来追究。

派出所会出这样的身份证明吗,明明有几兄弟,还出独子证明??不怕出事??

你姑姑大爷们无异议??怎么证明??他们肯写书面的东西,承认你爸是独子?不可能吧。既然无书面证明,他们现在不表态,事后当然可以反悔,可以举报,说派出所证明及公证书有假,是假的就要被纠正。

所以,你说的办法,都是行不通的,别天真了。

大哥,你疯了吧?我看是你想要这房子吧。

保险的做法,如果你的姑姑等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利,让他们写一份放弃申明,签名、按印即可。

以非法的手段实现合法的利益是不可取的,你姑姑们他们现在不表态,事后当然可以反悔,那一天想通了,是可以主张你们的行为无效,你父母又将陷纠纷之中,而且这种纠纷会严重影响家庭关系。

你姑姑大爷可以主张无效

如果最终有人追究,这样做还是拿不到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