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财产与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21:35
我姐夫白血病已经五年了,刚有了孩子三个月才发现的这个病,现在孩子五岁了。 我姐夫他父母为了给他治病借了不少的钱,一直欠了很多钱。这些钱并不是我姐姐去借的。家里什么都没有就剩下一套房子了,我姐夫他父母说等我姐夫过世以后要卖房子还债。我想知道这个债务应该是由他父母偿还是共同偿还啊!我姐姐带着个孩子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要是卖了房子以后也没地方住啊!房产证写得是我姐夫的名字!我姐夫他父母根本不管我姐姐,他们用借的钱在保险公司给他们自己买了养老的一种保险!治病这件事我姐姐也一直没有插手!这个债务和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啊!最想知道的就是怎么补负担这个债务,因为刚有孩子时候看在孩子的面上才没和他离婚的!

1、债务:
(1)虽然不是你姐出面借的,但却用在了你姐夫治病的事上,如果不从法律规定上说、单从人情上讲,这债务应是你姐偿还,因为结婚后他父母就没有再为他治病的义务,他父母本可以不管(当然只是从法律角度看、不是从人情上讲)、也完全可以不出面帮你姐他们借钱!父母能出面去借,你姐省了很多心呢。
(2)但是,从法律上讲:借钱时,借条或欠条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由谁偿还,如果是他父母以你姐夫的名誉借的,这债务应是你姐和你姐夫的夫妻共同债务,你姐不能不还。

2、“我想知道这个债务应该是由他父母偿还是共同偿还啊!”:
(1)如果你想知道的是法律规定的话:借条或欠条上写父母的名字就由父母还、写你姐或你姐夫的名字就应由你姐还、写的是父母和你姐夫双方的名字就由父母和你姐共同偿还。
(2)如果借条或欠条上写的是你姐夫或你姐的名字:父母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3)从人情上说:即使是借条上写了他父母的名字,你姐也应和他父母共同偿还,因为这钱毕竟是在结婚后、为你姐夫花掉了,对于结婚后的事,他父母完全可以不管的。

3、你姐带个孩子没有能力还、没有房子住:不能成为可以免除自己应承担责任的理由,但如果只有这唯一一套住房的,即使是法院强制执行也只能查封不会拍卖,但你姐以后有财产了应当偿还。

4、他父母用来为自己购买保险的钱,无论写谁的名字你姐都可以主张不还,由他父母自己还。

5、“治病这件事我姐姐也一直没有插手!这个债务和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啊!”:
(1)治病的事你姐本来就应该插手,现在什么都不清楚怎么确定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还多少债?
(2)债务如何承担上面已有,至于唯一的财产——房子,如果是结婚前就有的,是你姐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应当用来还债,但你姐和孩子没有住处的可以请求保留住处;

6、“最想知道的就是怎么补负担这个债务”:
(1)你想的应是“不负债务”、而不是“补负”吧?
(2)从法律上说,如果所有债务的借条或欠条上都是他父母的名字,你姐可以主张不还,但从良心和道义上都说不过去,乡邻会指脊梁骨的。
(3)如果是借条或欠条上写的你姐夫名字:就没有躲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