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计提的公共经费和教育费没用使用,当年还要加回来补交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13:00
我们企业往年每月都计提公共经费和教育费,但是没有使用,09年就没有再继续计提这些费用了,可是税务局要我们把往年的这些费用都加回来,重新交纳所得税,这样对吗?

他们的处理是不对的。

你们以前年度是已经缴纳过所得税的。

除非你们当时对于计提公共经费和教育费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你要查一下政策,我记着好像是08年开始不能再计提了。如果要调的话也是调08年的,不是所有的都调。使用时先用以前年度计提的,用完以后再发生费用直接计入本期费用里,不超过那个百分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