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利替我领辞职报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12:15
我是一名纺织工人,因为效益不好
我上了半年班就被停职在家,后因在外旅游没及时回车间报到,车间打电话通知我已替我向总厂领了辞职手续,要我三天内去领,我向问,车间有权利这么做吗?他侵犯了我的哪些权利?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接受还是不接受?我该怎么去办手续?还有就是我该得到什么?

一楼说对,再补充一下,如果单位是解除合同,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充:
没什么接不接受的,单位都辞退你了,只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不支付经济,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主张以上赔偿.

是辞职手续还是解除合同手续,如果辞职手续,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因为你都没有申请辞职,何来辞职手续?
如果是总厂辞退你,那就可以代领了.
区别分析,不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