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好后可以划分份额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7:42:12
房子在成都,房产证上有4个人的名字,我,父母,原女朋友。现在要把父母和原女朋友的名字删掉。当时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现在可以约定吗?若把他们三人的份额约定的很小,是不是过户产生的费用就越少?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啊,谢谢!
还有房子是2006年买的,赠与应该比买卖交的费用少些吧?

1、有你们四个人达成的协议,协议的内容是把原四人共有的房产证同意过户到你一个人的名下 。最好去做公证。
2、房产证上不约定各自的份额,只标注持证人姓名。
3、房产证过户的费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固定的。
4、赠与的应该比买卖交的费用少。
仅供参考!

增与比买卖交易费用高 这点可以肯定
房子可以办理共有 有百分比

这个你还是要去咨询下法律顾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