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市场赶集政府应该收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50:15
我们在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集上摆摊卖东西, 每次都让我们交5元的管理费,可是听说现在管理费只需要2元,而收钱的人说是镇政府让收的,不给不行,而且最近又说半年要300元,请问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强龙不压地头蛇
小地方混就这点“好处”
受着吧
如果你想投诉,可以打市长专线
其实大可不必
和谐嘛

像这种情况应该找些人一起去市政府投诉,人多力量大
把事情搞的越大越好
我相信会有好多人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