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官司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09:31
各位专业人士:
你们好!
我爸2006年在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我爸大脑脑组织受损,至2007年7月之间,因忙于治病救人,到7月才起诉。期间的治疗费用全由我们承担。直至2009年再次开庭时,发现对方审判长和律师与被告人是一个地方的,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使法院更换审判长,此前律师透露事故责任是各承担一半,如果我们胜诉,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胜诉,上诉费用是不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我们怎样再次上诉?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解答,谢谢!

1、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 不是你申请审判长回避的理由之一

2、只要你们胜诉 对方没有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 你们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败诉 你们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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