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居住外地的各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57:20
请问如果我需要长期在外地租房子,打工,这中间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有我听说“暂住证”,这又是什么概念?16周岁少女违背父母意愿离开家与爱人在一起,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会受到法律阻拦吗,请详细解释一下。

你长期在外地租房子打工是可以的,不会产生什么问题。有些具体问题可能需要遇到才能具体分析。如果你在城市里打工,最好办一张该城市里的暂住证,这样比较妥当,起到一个户口的作用(有的城市已经取消了)。16周岁的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由于你打工养活自己,这在法律上可以被看作完全行为能力人,所以你离开家人是完全合法的。
另外多说一句,有时合法也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有时候也要顾忌一下家人的感受。
希望能帮到你

身份证要有,计划生育证要有,有些居委会的老太太很烦人的,钱是要有的。你16岁做了和常人不太一样的事,这没什么对错,我不知道你在最初的兴奋过后会不会后悔,在遇到困难时会不会后悔,在情人背叛的时候你远离家人会不会后悔,在若干年后回望现在会不会后悔,你们可能很相爱,相爱是不一定要在一起的起码不需要住在一起,你提前过上了以后的生活,你失去的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