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9年6月29日,吉林省和长春市关于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58:25
截止2009年6月29日,吉林省和长春市关于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政策。
我要的是最新的奖励政策,是今年的,最好有相关的文件。
小弟分不多,意思一下,感谢帮忙的兄弟姐妹!~!

吉林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长春市政府将奖励50万元

  吉林省7驰名商标企业每家将获奖励100万元
  2009-07-1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记者昨日从吉林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大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又有7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驰名商标,9件商标首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出席了会议,并为有关企业颁发了奖牌。

  截至目前,我省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吉林省著名商标465件;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5个,吉林省名牌产品320个。但我省品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比,与国内先进的省区比知名品牌的总量少。

  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在会上指出,今后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不搞“终身制”,政府部门将注重消费者评价,保证认定品牌的质量。为了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省政府设立了年度3000万元的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并从今年起,正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重奖。据了解,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每家将获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长春市日前制定了“十一五”期间驰名、著名商标培育认定推进方案,对驰名、著名商标的推进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长春市政府将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