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纵火的人,一棍将其打死,是否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14:14
如题
失手打死

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节才能判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您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紧急避险。但是失手将其打死,应当要付一定的刑事责任。这里要提出一个质疑,您是否挽救了那场大火呢?挽救了的话,法官会酌情减轻对您的处罚甚至不会判您的罪,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假如您打死的这个人家里他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家里要等着他养活的话,那么您还要赔偿一定的费用。

有~危害了别人的人身安全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他可以起诉!虽然他犯罪在先,但你只能先报警或记住他的特征!或是制服他~````总之不可以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