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打人者是否有救助的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14:33
甲和乙打架,甲把乙用力推了一下,这时突来汽车,刚好乙被车撞了,如果甲这样逃跑,而不去救乙,使乙延误治疗,死了,那甲是否犯故意杀人?

如果 看到汽车来 故意推 那就是故意杀人
如果是无意的 那就是过失杀人
不去救治 耽误治疗 只是属于情节严重 加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得视甲是蓄意与否!如果是蓄意的=故意伤人,而且还是蓄意杀人!如果非故意=那就不属於故意杀人了。昨天有一判例如下,给各位看官参考。=一辆中型货车撞上一辆摩托车,造成骑摩托车的人死亡,货车上的两个人受伤住院。表面上看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但背后却隐藏着一段恩怨情仇。而结局更加出人意料,肇事者被定故意杀人罪,8月5日,市法院一审判处“肇事者”刘庆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清晨“飚车”
2008年2月16日7时许,新民市兴隆镇某村村民刘庆敏与前妻一起,驾驶白色中型货车外出收粮。途中见同村村民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前同向行驶,刘庆敏加快了车速。而曹某像知道后面有人追赶一样,两人在乡间公路上飙起车来。
在于洪区西老边村老边桥头附近,惨剧发生了。当曹某减速并向道路旁躲避时,刘庆敏驾车撞向曹某,曹某随即摔在路边。而刘庆敏由于处置不当,车掉到了桥旁边的沟里。三人均受了伤。
见死不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路人邢某拨打了120电话,不过120说要一个小时才能赶到。这时邢某看见刘庆敏和前妻从桥下爬了上来。没一会,来了一辆出租车。原来是刘庆敏前妻向家人打了求救电话。
当出租车欲把两人送往医院时,邢某把出租车拦下,说旁边还有一个骑摩托车伤者,一块拉走吧,说着就组织路人要把曹某抬到车上。但是尚处于清醒状态的刘庆敏却说,“我雇的车,不能拉他。”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曹某才被家人送往医院。曹某终因被撞后多发骨折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男女关系
路人不解,刘庆敏为何不救同村村民曹某呢?曹某妻子语出惊人:曹某与刘庆敏妻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刘庆敏一直对曹某耿耿于怀。
曹某妻子称,“2004年3月份有一天,曹某接到刘庆敏妻子打来的电话,曹某就出门接电话,我也跟出去了,听到刘庆敏妻子对曹某说和刘庆敏打架了,要曹某带她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