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离开青岛三年后再回去社保公积金怎么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09:59
我户籍在青岛,三年前从青岛离职到深圳,走的时候青岛这边的社保和公积金(数额有限)没有管,现在想再回青岛定居,,想请教一下:
1、回青岛以后的话我的社保和公积金可否在原来的帐户上续交,续交的话中间这三年的是否要补交上?
2、是否可以再开个帐户缴纳,如果再开户的话原来的那个能否取出来呢?

请各位能告知一下,不胜感激 !~
PS:回青岛的时候深圳那边的社保可以取出,以上说的“原来的”均指离开青岛前在青岛使用的帐户。

这好像就非常麻烦了。
你首先应该找到合适的签约单位,并且可以为你投保和交公积金,然后,去你原来的公司办理交接转移手续到现在的新公司,有了这些手续,你的新公司才能继续为你缴纳。

如果办理不全,那么你只能办失业证,自己缴纳社保,公积金就甭想了,个人不能缴纳公积金,只有单位替你缴纳。

先落实你的工作问题,然后咨询你新公司的人事,他说的是最准确地,问别人没用,关键就看他的了,包括你以前的公司是否配合。

1、社保可以补上,公积金不行
2、不能再开新帐户,必须从你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