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后,现在极度怀疑律师的身份,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24:56
ABC抢劫至人死亡
A用木棍打中受害者头部 受害者驾驶摩托车经过B身边不远处倒下 B走过去用木棍打中受害者肩膀 C只负责放风事后也未分赃 A成年 BC案发时都未成年
并且
C只和A认识 和B互相不认识 C是A在作案当天下午叫去案发地后才知道要做什么事情的
B的父亲经人介绍 请了律师朱
律师费就是1W8 据说是签订了个什么委托书的 接下来两天就以请客为由找了些人吃饭并要B的父亲买单 又是3000
B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
所以 朱律师中途又电话跟他们说 B是要判死刑的 要帮B保命为由问B的父母索要3W块打点关系 (B的父母经济也拮据了 所以最后只凑得1W4汇到朱律师本人名字开户的账户上)
开庭前一天 朱律师要求B的父亲准备钱 说是到晚上请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一起吃饭···(农民 而且哪里有那么多钱 所以B的父亲没法答应了)
开庭当天
A思路清晰 极力把责任往B的身上推 并说天黑自己并不确定打中受害者没有
而B相比之下极为木讷 被动的很 由于事发已经一年了 很多东西都忘记了(关键 只有C说了句 在3人驾驶摩托车离去时候 A说了他打中受害者头部 但是这话也只是带过 朱律师也并没借此为B辩护 很气愤啊!)
另外 A的律师很是专业 辩护工作也做的非常好 总之也是在为A不是主谋并且致命伤不是A打的做辩护 并发问3被告 又是依法律法规为A申请减轻情节什么的···
而B呢 我记得很清楚 没有发问3名被告人 也没有作到任何辩护 只有5句话“1,B是初犯 2,B未成年 3.B很老实 4,B知错了 5,B本人和家属愿意做出赔偿 ”没了!!! 多一个字都没了 甚至连开场的“尊敬的审判长···”敬语都省了 更别说什么依据什么条规什么原则什么量刑什么建议的这种专业语言了
感觉 比普通辩护人还普通···
形势完全变了!!!开庭完 叫律师吃饭他都不吃了呢 说什么我路上随便吃点就好了
急到走···

求救各位专业人士,这个朱律师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可能性居大?
不是律师的可能性多大?!
B和我一个地方的 小学一个学校 小我3届
所以我很在意这些问题
但是 在我不能确定自己怀疑有理之前

1、律师身份:是不是律师看一看他的律师执业证不就清楚了,如果不好意思 问,可以去司法局律政处问一下,有没有这个律师。
2、律师行业现在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行业,有好律师,也有差律师。有的律师业务能力很强,人际关系能力差点;有的律师,业务能力差,但社交能力强,你请的可能就是这种。
3、明确告诉你,中国社会是讲关系的社会。但是法律还是公正的,那个朱律师以打通关系为由要了那么钱,是没有道理的。关系再强,法官也是不敢将白说成黑,要知道,法官也是有法律和纪律在约束着。我们所接了这么多案件,很少律师说找关系,最多就是跟法官熟悉,办事稍方便些而已。
4、现在很多律师都是通过自学考试考上来的,专业和业务能力实在不敢恭维,更不要谈法言法语了,就这样还看不起我们这些科本出生的律师。
5、最后说一下,如果你认为认定小B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或者其它方面原因,可以另行再找其它律师,上诉到上一级法院。上诉是不会加重处罚的,而且上诉是不收费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当事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这样:
律师费收费偏高,一般5000.00元,其他收费违规,暴露之后会被律师协会处罚,甚至吊销律师执照的。
把朱律师约出来,谈一下,要求他给付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的发票;限期退还合同之外所索取的钱款。
律师都是有钱人,你一找他,他就会退你的。
他如果拖拉,就到律协投诉.
朱律师理亏的,你们一找,他就会求饶的。
是否律师,到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协会一查就知道了。
附: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司法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