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为什么不能赋予人民 贪 生怕死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28:15
为什么不能赋予除军 人以外其他行业的人 贪 生怕死胆小的权利?为什么 非 得 强制 在 特定 情况下 舍 生 救 人 ?谁 有 这种境界,真 虚 伪 !
为什么修改 教师 法 消防 法 等等法律 ,强制 各行各业的人像军 人 一样 不 怕 牺 牲 !我后悔投胎到这个世界,这个 文明!

如果你是普通公民,你完全有权贪生怕死。

如果你是具备特定职业的特定人群,你就无权贪生怕死了。全世界都是这样,不光中国。你投胎做美国人,也是如此。消防队员在火灾面前贪生怕死,事后同样会被处罚。

教师有监护责任,消防这个事职业的需求,难道消防员就拿个水枪干活?那钱也太好挣了吧~

如果你认为你做不到你可以离开教师、消防员等行业啊,这是你的权利啊,但是,只要你选择了从事这个职业,你就要遵守职业道德。

特定职业特定的义务,如果消防员害怕自己会被烧死而不去救火,人民警察因为怕死而不与歹徒博斗,会有多少生命和财产丧失 ,那这些存在职业有什么用?这样坏人坏事更多,这个社会就不得安宁,而国家的法律保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整个国家的安定

等你的娃被火吞没了,你就没这种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