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和法学专家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58:35
先感谢您看我的提问,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有一处房子是我父亲和我奶奶的户口,去年拆迁了,分得一个81个平方的房子,我父亲交了7万元的买房的钱,但是现在我的大伯却住进了里面,而且得到了我奶奶的遗嘱说房子给他并且得到了公证处的公正(我奶奶未过世)。我们交钱的时候在发票上写明了钱是我父亲交的。请问我们能搬回我们的房子住么??我大伯有权利不让我们住么?(现在房子已经被他装修了)我们通过诉讼能要求些什么和得到什么,请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了!!!!!
昨天我问过我母亲了,原来的平房的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拆迁协议也是我奶奶签署的,我的父亲的户口落在那里,这样算是共有么??还是我奶奶有处分该房子的权利??

1、这个房子应是你父亲与你奶奶的共有财产,具体份额要区分具体情况确定。
2、你大伯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你奶奶遗嘱公证,那么也只能赠予她个人所有的部分,不能赠予你父亲的部分。
3、你可以提起诉讼,要回房子,至少应该得到自己应该有的部分。

1、首先,你讲的问题不清楚,房子是你父亲和你奶奶的户口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只能从你的意思上推定是房产是你父亲和奶奶共有的(以房产证人上人名为准)。
2、如果是共有的,你奶奶将无权处分该房屋,因为未经过其它共有人(你父亲)的同意。
3、即便你奶奶享有处分权,设立遗嘱,将房子给你大伯,因你奶奶还未过世,故而遗嘱还未生效,也就是说,你大伯在法律上没有权住该房子。你大伯虽然住进了房子,但是在法律上,其并不是房子的所有人,故而没有处分权。所有权人(你父亲和你奶奶)可以要求其搬离,并恢复房屋原状。
4、那么针对以上情况,你们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房子,如果你父亲是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得自己那部分房款。二是,要求你大伯归还房子,并恢复房屋原状。
如果选择第一种,可以先与你大伯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自己
如果选择第二种,很简单,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归还房屋,恢复原状。

这个案子的关键你没有说清楚,以前房子为拆迁时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呢?户口在那里并不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