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复婚就不给看孩子是不是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02:17
我和老公是因为感情破裂所以离婚了,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他,我每个月400元的生活费,孩子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我们各出一半,后来我每个月在孩子好好的情况下给500元。但是他后来后悔和我离婚了,一直要求我复婚,我没有同意,实在没有办法面对他生活,从结婚开始他一直都很让我失望。。。。。到现在一年了,我还是不同意复婚,我在外地工作,经常抽出半个月左右回家,只想看看孩子,想孩子,我们离婚的时候孩子才一周多,当时我要孩子他不同意,现在一直以复婚为条件,不给我看孩子,每个月生活费我都给了,他还是不给看孩子,说我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他想让孩子不记得我,重新组建家庭,今天我又提出想看孩子,他说要和我一起看,我逼的命运办法只好同意了,但是他要求晚上住在我在宾馆开的房间,我没有同意,然后他气急的又说:“你本来就没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权利和必要,我要求你别再打扰我原本平静的生活!没有复婚的意思或念头就最好不要再看孩子,就当没有这个孩子的!!"

男方这样做是不对的。
从法律角度讲,探视权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法定权利,而不是另一方的优待和恩赐,如果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到法院起诉她要求履行义务。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由于子女抚养和探视问题,涉及到离婚的男女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即便法院判决他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
因为探视一般在周末,而这个时间法院也不上班,让法院强制执行困难很大。将来孩子大了,也有可能对另一方有抵触心理,不愿意见面,那样法院也没有强制的权利。

新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的孩子的探视权,这一点没人可以侵占,以看孩子为由要求你复婚是不可能的,你要考虑清楚,当时就不应该把孩子留给他,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归母亲的.
他这是在逼你跟他结婚,你认为可以跟他过吗?NND,后悔跟你离婚后又想和你复婚,你是这样让人挥之就来的女人吗?
找法官,你有孩子的探视权的

我也想建议你们复婚,因为孩子太小了,真的是无辜的,我也刚离婚不久,现在很后悔,我儿子六岁了,很可爱,可是他什么都不懂,我不知道以后他会变成什么样?心里没有底,离婚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可能有很多人都会说离婚后看父母怎样对孩子,如果让孩子感觉到父母是爱她的,就不会对孩子有多大的伤害。可是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不会知道,单亲家庭对孩子的伤害是很大的,因为以后的日子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将来会发生什么谁都无法预料。一个完整的家对孩子来说太重要了!你这么爱你的孩子,应该为孩子考虑一下,有可能你们复婚以后,生活会幸福。

建议你们复婚,对孩子的一生有好处,不知道你们是真的感情不和吗?还是考虑一下复婚的建议,孩子是无辜的,他出生带给你们的都是快乐,可是你们给了他什么?不完整的家?多想一想孩子!

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吧!建议你去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