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母哇,你们做的事实在造孽你们知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7:30:10
两个年轻人,因一时的感情激流,做了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一个小生命在他没被世界认可是私自来到了人间,男的是有有夫之妇,女的则是涉世未深,在女的还挣扎在死亡线上时,男的却为了自己的家庭,亲手将孩子送给了一个不能生育的的家庭,也就是说给孩子找了一个好的归宿,事情到此结束也就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然而,世界上的事十之八九是不顺心的,这不,妈妈出院了,孩子的抚养费也花完啦,此时他不反思却反咬一口,别人倒卖了他的孩子,还他孩子,你们说对吗
再有,我国每年将那么多的被遗弃儿童送给外国的不育夫妇收养,并收取相应的抚养费,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请问这是贩卖人口吗?道德何在?法律何在?人性啊,你还在吗???

情理两难

“男的是有有夫之妇”?,应该是有妇之夫吧~~

应该还的,孩子怎么能买卖呢,什么叫好的归宿啊,把你卖个别人,你认为是好的归宿吗?

文笔不错,描述的挺生动。
如果有什么想不通,请想想自己是在中国,自然就会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