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实行产权到户,可我们村却利用机会将屋前屋后的园林和自留地回收成为集体所有,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35:12

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此法是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也就是说从实施以后再不能新增机动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