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他杀?请法律高手断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20:08
8月5日,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XX招待所一女子死亡。据招待所服务员介绍,一男同女子开房,男子先出来招待所半小时后,服务员发现该女子呕吐,遂报警,120赶到抢救无效死亡。雨花区刑警大队初步认定该女子自杀,并组织该男子与死亡女子家属协商,该男愿意出7万元处理此事。
请有精通法律的同志:该女子家属该如何处理此事?是否有权利查看各种证据?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谢谢

这里有个疑问,该女子如果真像刑警大队初步断定的是自杀,那么该案便与该男子无关,男子为何需要与该女子家属协商并所谓的“出7万元处理此事”?
该女子之死是否内有隐情,直接或者间接与该男子有关?
再有,该女子与该男子是什么关系?恋爱、一夜情还是嫖客与妓女?这个问题可以再去了解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找本级或上级公安局,同时也可以向区人民检察院请求帮助。

民事诉讼?
你傻啊。
杀人放火的事情还有民诉?全归公诉!不用你诉,检察院会帮你诉!你得找个律师帮你取证之类的。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是自杀,要验尸体啊。

自杀。看证据的种类啊。可以

1.该女子家属可以协调接受7万元,也可要求刑警队彻底侦察此案。
2.该女子家属有权查看。
3.不可以。但可以要求检查机关要求公安机关从新以他杀侦察,从而有检查机关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