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得再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帮帮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44:23
3年前我和前妻离婚,女儿由我带着,3年里我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套住宅楼,马上我将要再婚,我想问一下,这栋房子我没有进行过公证,如果我和第二任妻子感情不和,那如果将来我们离婚时,这栋房子会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有知道的请详细说下,在此谢过了.
我不想做婚前财产公证,觉得这样有些伤感情,但又不知道将来会如何.我希望这个房子以后留给我的女儿,所以很矛盾.

女方所有的与已故丈夫共有的房子属于女方及其独子和已故丈夫的父母共同所有,首先女方占50%,剩下50%由女方、独子、已故丈夫的父母平分。以上是法定情形,此外还有可能依遗嘱或有权继承人之间的约定而分配该房产。所以无论哪种方式,女方想把房子过户给独子都不需要男方的同意,至多需要其它继承人的同意(如果有其它继承人的话)。

那套乡镇自建房是婚后依靠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房屋过户是一项严格的法律手续,必须要本人到场,光偷身份证不给办,如果通过其它渠道办了,那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