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开除,,而且还办完离职手续了,可是工资全被扣.怎样要回工资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0:29:56
被开除原因,前几天公司大顾客来工厂调查,我实话实说了,公司的情况。给公司造成了不小损失。其中确有两句语言失误。
我的工资能要回吗?
有问题的一句,
顾客调查我的时候,问我每一天工作多少个小时.我说 11 12 个小时,然后补了句几乎每天超过10小时.

其实一天做12个小时很少,一般上10多过小时,11多过小时.最多上过15个多小时的.组长说我们这个公司是没加班工资

你好:
1、如果你是原因造成遗失,要担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你的“两句语言失误”,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呢,你判断一下。如果有损失,全部扣除也是不对的。
2、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我也是上海的。

补充: 总体而言,单位应就扣你工资说明理由,举出证据,否则就得付钱。根据你补充的,单位要证明“你的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工资当然能要回来。
另外,要看离职手续是怎么办的,本质上公司还应当按工龄支付你离职补偿金。实话实说不能算是错,不能成为公司开除的理由。

能要回,不行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到时候仲裁就替你说话了。

我们单位别说开除了,就事自己走的连年终奖金都要回了,就事通过仲裁机构。祝你好运!

你说的也是实情,不用自责了,再怎么样单位也不会要你了。干脆来个痛快的,如果你的加班要有证明就更好了,那样单位给你双倍的赔偿(加班费)。你可以让劳动仲裁部门去你单位匿名调查一下。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