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误诊为肺结核后给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7:22
今年4月15日在市第六医院拍胸片,说肺部有阴影,定为肺结核,开了一个月的药,还给我建了份肺结核档案(档案很详细)。
三天后也就是4月18日去省胸科医院拍胸片,说你的肺无异常,建议不要吃治肺结核的药,开的是止咳糖浆。5月28日又到省医院复查,拍胸片无异常。
现在已8月忽然想起:我并没有去市第六医院检查,也就是说他们还不知道我已停药,他们那还有我的 开放性治疗肺结核个人档案。最关心的是这个档案对我以后升学,工作有没有影响(唯一的证据是那三次检查时拍的胸片)
昨天又去省医院检查,结果任然是肺部良好,我最关心的是他给建的档案对我以后升学,工作有没有影响

这个情况属误诊,起码是过诊。可要求其赔偿损失。就是不经法律程序,也应让其赔礼道歉,不能纵容“医之好治不寎以为功”的现象。只为了点经济利益,置医德于不顾,给病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的意见请你酌定。

你可以再去做一个结核菌素试验,去确诊下你到底有没有结核。还有,结核其实也算一种常见病,只要不在开放其是不会传染的。我听说学校有规定是:如果学生在结合开放其,必须休学治疗。哦,要是康复了你可以让诊断医院开证明。或是直接把你的情况跟医生说,并问解决办法。

把医生揍一顿,然后换一位更好的医生

最好去医院找主治大夫,查档案室问问,更正档案。

再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