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金未交足15年的能否一次交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50:37
朋友母亲1991年至2000年在高州某信用社工作,2000年因单位倒闭下岗,当时单位已为她交了10年社保,但之后一直失业在家而未继续交纳。今年(2009年)朋友母亲年满50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局以其未交足15年社保为由,不发放退休金。朋友母亲为此十分焦急。主要问题是朋友母亲不愿意再等5年(按月缴交社保金)。
想请问下熟悉社保有关情况的朋友:
(1)该母亲能否以一次交清的方式补全剩余5年的社保金,从而尽快享受退休金待遇?
(2)如果可行,应该怎样操作?
有一点需要澄清一下的,提问时没说清楚:
“2000年因单位倒闭下岗,当时单位已为她交了10年社保”,实际上这个社保金是2000年时一次性缴交的,并非以往按月缴的结果。
谢谢大家!

(1)江门市最近出台了新政策,符合三个条件的可以一次缴清社保金,但是茂名还没有这样的动静,那么还是要按照以前的,逐月缴纳,而且只缴纳满15年的公民所享受的只是基本的社会保障,就是说每月收入的钱是比较少的。

(2)找找熟人看能不能开个后门吧,按照正常途径是没办法的

去当地的劳动局办理,我们这是可以。退休年龄时不够15年可以补5年,还不够再往后交直到交够。实在不行你悄悄托个人。

按社保有关规定,是不能一次交清剩余5年的社保金,只能逐月交,直至满15年。

可以补缴,但承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