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以死亡当时的户口为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59:50
我们是今年3月出的交通事故此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生前曾经是居名户口但结婚后为了想分田分钱就将户口改为了农村户口,所以出事时就是农村户口(死者生前一直未曾上班只有2007年上了半年班),但他的家人为了想多赔钱就想让我以居民户口赔偿,不然就上法院.他的家人说现在有同名不同价的说法.找了一些伪证来证明死者是居民户口.请问我需要找哪些有力证明来推翻对方的伪证

交通事故对死亡人的赔偿标准对农村和城市是不一样的----确切地说对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是按当地人均纯收入计算.所以有"同命不同价"的说法.
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吧.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该给予赔偿”,这个官司你输定了;如果起诉你“应该以城市居民的标准给予赔偿”你还有胜算。如果对方起诉你“应该给予赔偿,且按城市标准给予赔偿”,你也有胜算。
最后说一句,如果咱的经济条件还算过得去的话,对方要求不太过分的话,不妨和解,毕竟人家死了人。打官司费事非钱耗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