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许可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28:59
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许可证

申请者向当地市(县)、区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报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由省广播电视局审批。市内的申请者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出申请。
收到申请三日内我局做出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许可决定。
对受理的申请,通知申请者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补齐两份),2、申请表(一式两份),3、当地基层政府或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批准的个人,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申请者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报请审批机关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对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我局为申请者出具不准予许可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写明不予批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