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43:06
2000年,甲因脑血栓不治死亡。死前甲立有一遗嘱,将其全部遗产5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另有遗产继承问题上,在英国的儿子丁来电报说明。甲曾当着其一位好朋友的面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问:(1)本案中哪些人能够继承甲的遗产?为什么?
(2)如何认定甲所立遗嘱的效力?为什么?
(3)甲的遗产当如何分配?

(1)邻居张某有继承权 因为甲死前已经立有遗嘱,甲死后遗嘱即生效,甲曾经当着好朋友的面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丁继承这句话无法律效力,不构成口头遗嘱,所以甲的儿子丁无继承权。
(2)口头遗嘱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才算有效,因此甲当着好朋友说死后全部遗产归丁继承无法律效力。
甲死前所立遗嘱属于书面遗嘱,有效
(3)5万元归邻居张某,另外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甲的妻子继承,若没有妻子,则有直系血亲子女、父母、祖父母继承

(1)按照遗嘱优先的原则,邻居可以得到遗产但是要强调的是这部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需要明确的是这在法律上称为遗赠,而不属于遗嘱继承
(2)甲死前所立遗嘱属于书面遗嘱,有效
英国的儿子所说不予支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即使有遗嘱但继承法中规定不得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其他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楼上的第三条回答很详细不重复

(1)张某.
(2)遗嘱成立.有效.
(3)由张某继承.

有法定遗嘱为准!

这个问题看一看相关法律,应该比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