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属于尿毒症晚期,由于不想死又没有钱经常透析,所以在卖毒(将近三年),针对他发了该如何制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49:50
该人如果超过三天不透析就有生命危险,曾经被抓入狱,但是很快就放了,(他的罪行还不至于判处死刑,如在监狱死亡,监狱无法承担责任)
法律该如何制裁他?

前几天,有报道过。某个地区有好多这样做的。
按程序是判刑入狱,然后监狱负责医疗问题。但一般监狱不愿意承担这么多费用,一般都是给与保外就医。而尿毒症本身是需要终身透析的,移植后也要终身吃药。所以,不是死刑前,一般监狱都是给保外就医资格。现在的监狱也不会严格监督保外就医的尿毒症患者。所以就放了了事了。

任期自生自灭。

不能为了自己去毒害别人,凡事没有绝径,早些回头吧,好人一生平安!

法律一样会相同量刑!

其实是应该关着给他治病的,不过……理论和实际总是有一定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