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找个有法律知识的朋友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56:41
我2003年9月辞职,辞职之前我问了我们公司劳资科,也咨询了很多人,说,我辞职可以算回一部分钱,2万左右,因为别的人走后,也拿了自己应得的钱,我签字后就回家等消息,后来2个月没消息,我就去仲裁去告他们,结果第一轮下来,再进行第二轮,结果出了车祸了,脚断了腰断了!,在家睡了好几年才可以下床,现在2009年了,我身体好些了,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时效!我现在不知道从哪里出手!
我应该进行哪些程序,是直接去法院告,还是去哪里?
我们的公司是武汉市公交集团公司!
2万块钱,对于有的城市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1-2年的生活费,我要靠钱养活孩子,养家,他们凭什么黑掉我辛苦的钱
我现在思想很混乱,我想问:
1:我该走哪些程序?
2:是去仲裁还是直接去法院?
3:我这个问题,时效算不算过了,不受理了呢?
4:我是用打印机打下内容,还是手写告状?
5:我这个官司,有几成把握
6:我出车祸的单子,片子,还有以前他们黑我的钱的工资卡,都保留着《有用吗?上面发下来是500元工资,结果到我手里只70几块钱》
请朋友一定帮我,我跪谢了!

1和2: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裁后审,仲裁一裁终局,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3:你有特殊情况,所以,可以开据相关证明来证明,法院会同意的;
4:最好打印,有些地方也允许手写;
5:多少把握不好预测,你这种情况证据充分就把握大;
6:这些证据都有用。

先礼后兵
仲裁
不会
都可以
有合约吗?
有。

直接去法院过于鲁莽,应该先去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