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未写明试用期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01:38
你好,我与某单位签定了2年的合同,可当时签合约的时候,公司负责人说不需要写明试用期,跟我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来过了一个月,又说试用期延长一个月,现在一个月未到,公司因我未能符合他们的要求为由将我离职,请问我要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是试用期间被解除的呢?

不知道你在那所城市,经济落后城市,劳动者的权益很难维权的,不过合同上正常有薪资说明的,有的话应该跟你的工资单有区别,实在没有,你保管好有关公司的资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事先应打电话问一下劳动局!

试用期是法定的
不是约定的

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你单位是在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风险,如果你想申请劳动仲裁,就一定要工作证据。
可114查当地“劳动仲裁”电话咨询。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