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何属于宪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5:45:29
不是行政法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渊源的一种,不是行政法。
能再解释一下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宪法性文件或者宪法性法律,就是其形式上具备宪法的最高性,但实质上又不具有宪法的最根本性。香港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下位法,是特别法。
  我国的宪法渊源只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宪法和国家政权紧密相关,承认了香港基本法的宪法性则就等于承认了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香港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下位法,是特别法。我国的宪法渊源只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宪法和国家政权紧密相关,承认了香港基本法的宪法性则就等于承认了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属于《宪法》,但功能与《宪法》类似。
  《宪法》是一个与主权紧密相连的概念。主权是指不受任何限制,也不从属于其他权力的权力。因此,只有国家才拥有主权。香港只是一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而不是一个国家。其最高规范性文件来源于中国宪法的授权。香港人称《基本法》为“小宪法”,其中隐含意义只是《基本法》的条文及法律地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似。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渊源的一种,不是行政法。

全国人大制定、且效力及于全国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