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看下合同???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9:56:47
股 东 投 资 协 议 书

甲 方:李 孙 全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430703198005026458 住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成区许家桥乡兴佛山村一村民组
乙 方:刘阳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投资成立?:深圳市全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阳),达成如下协议:
(一)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全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 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环氧树脂二次加工各类AB胶和有关胶水的合作。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李孙全 刘阳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人民币作为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股份,并以出资全阳所有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的股份,总共占全阳60%的股份。
(2)乙方以 人民币作为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的股份。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假如彼此无异心,乙方没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及伤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纯利益上,甲方可以不计较太多,甲乙双方平等的利益(及各之分公司纯利的5成纯利),如乙方有异心和提出解除合作关系、伤害公司利益,甲方将拿出以下条例制止乙方伤害公司、甲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假如乙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全阳所有产品型号,产品商标,产品有关品牌效益及客户资料完全归甲方所有。乙方所得是按照当初40%的股份所得公司所创的纯利和当初的合作股金。
(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无权知晓产品配方与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的进入方式与联系方式。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主要负责产品上的生产和技术,乙方负责公司的客户资料,所以当乙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乙方必须交出所有客户资料。
(5)甲乙双方在人事和公司有关事宜上彼此必须相互商讨,彼此要有知晓权,彼此同意签字方可有效。
(6)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3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及中间人一份。

甲方:???

你还是找个律师帮你写吧,你写的是啥呀,遍地大白话。
“存有异心”你以为你在写武打小说呀,怎么介定存有异心的意思呢。你要把产品卖个A,人家想把产品卖个B,算存有异心吗?你这么写,你的合同没法履行。
你是企业这个律师花不了几个钱,买个放心吧。

其次,你现在是让其他人来你这投资,不是给你打长工,写合同时要圆滑点,否则要是我看了你的合同我就不会与你合作了。你纯粹是想用大股东的身份欺压小股东。谁有这么傻将钱投给你,这也太不安全了。

还有,你签了合同后你要去做相应的工商信息的变更,将你合同的乙方加入到你的工商登记信息中股东一栏中。

最后,我也不多说了还是找个律师吧。否则你的合同我估计对方不会签的。

这个合同确实问题有点多,乙方可能不会签订这个不平等条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