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咨询高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9:58:25
我和妻子2006年结婚,当时住的是我母亲的房子,2009年6月在母亲的建议下,我把母亲房子卖了,用卖房款购置了新房,并由我给母亲写了一张借条,当时碍于夫妻感情,没有让妻子在借条上签字,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处置财产时请问这张借条生效吗?如果无效,我该怎样补救,有高手请告诉我,谢谢!!

这种情况无需欠条。
因为:你母亲的卖房款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如果你母亲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你和你妻子二人的,那么就属于你一个人。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在这一点上,是否有欠条以及欠条是否有效都无所谓。

如果离婚,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至于房产证上是否登记夫妻共有都无所谓。当然,欠条也只约束你个人。由你对你的母亲还钱。

希望对你有用。

人生多短暂啊,才结婚就,哎,别离了,好好谈谈,继续过吧

你好

你这个事情比较麻烦

1、你给你母亲写了一张借据 那就证明这张借据的偿还者是你
2、你用这笔借款买了新房 如果你没有到合法公证处去进行公证 这套房子归属你的话 那这套房子将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的话 她还有权利分割一半
也就是说 借据由你自己偿还 房子有她一半

补救的方法
1、你只能通过她 来证明当时打借据的那笔款项用于完全购买现在的这套房子(此路不见得通)
2、有当时购买房子的缴款存根 能证明这笔款项 同时还需要当时的证明人

劝你 还是到资深律师所去详细地咨询一下 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收集与取证 别错过了最佳时间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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