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执政理念在美国政治权利分配上的体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49:20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将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分开。
美国建立联邦共和政体,确立三权分立的制度,国会掌握立法权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最高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命令、国会的立法违宪。
三者相互制约,保障了共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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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

总统可以否决议会的提案

议会可以否决总统的议案。

法官有总统提名,议会批准,一旦任命,除非渎职,连任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