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公司老总是个癞皮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45:28
刚毕业时在长沙一公司上班,那个副总在大年30向我借了5000说有急用,后面居然想尽一切办法躲着我,现在借条上的日期已经过了,我找不到他的人可以把他的资料在网上公布吗??这样违法吗?
我有他的借条,还是身份证复印件写的,那我可以按他的身份证号码到公安局查他家在哪再去他家要钱吗?
我真是郁闷,一个公司的老总居然这样骗一个新员工的钱,这钱我本来要买电脑的,他那时侯也帮我买了,但是我请假回家不在公司他又背着我把电脑卖掉了

从约定还款日起2年内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超过此诉讼时效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你可以随时请求对方还款,但超过20年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了。
如果不是捏造事实,网上公布应该不违法。但可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没有实际效果。

怎么会有这样的副总哦!素质这么低。建议你还是换个公司吧!

到他家门口去堵他!跟着他走他去哪你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