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分手 算理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58:04
一个人声称自己为了当学校某学生团体的主席
和异地恋的对象 提出分手
这算理由吗
分手后 在网上写 自己很是对不起 付出很多的对象

想分手了 什么都能当理由 这个不是最不靠谱的 这样的人 没有必要太在意 他的理由 也没必要深究

他早晚要被群众的口水淹死

他个垃圾。连女朋友都看的这么轻。对其他人能有什么责任。还做学生主席?有没有搞错!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分手 / 需要理由吗?

既然不爱了,不如分手来得好。 倘若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学生团体主席可以放手,那今后的人生长路他放弃的东西会太多!


只要是分手不管有没有理由的

天晓得他心里怎么想的。

还是看开点,天涯何处无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