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该不该有退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44:40
小女父亲今年55岁,从1987开始在某镇人民政府食堂做厨子,大约于1995年开始承包政府食堂,母亲也去食堂帮忙。刚开始两年是每年签订一份合同,后来由于大家都嫌麻烦就没有在签订合同,可是不幸的事就发生在今年,父亲自从今年过完年总是不断的咳嗽,由于父亲以前有慢性支气管炎,就自己买点药吃,到四月份还一直在断断续续的咳嗽于是去乡镇医院,乡镇医院也以为是慢性支气管炎,打了几天点滴没见效果,于是我们带父亲去县医院,医院查出父亲为肺里面有积水,开了药吃,就这样过了两个月,父亲的病情仍然不见好,于是我们决定让父亲向政府领导报告详情并请求退休,带父亲去上海看病,但这个时候政府却说他们没有支付退休金的义务,我们想父亲在这里工作二十多年怎么会没有退休金呢?我想请问高人政府有没有义务付老父退休金。
另外,来上海之后经诊断家父所得为结核性胸膜炎,我觉得这跟家父所从事的职业有关------长期油烟煤烟的熏绕,再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职业病赔偿。

你最好翻出原有的合同,如果合同内容仅仅是承包关系,你父亲向镇政府交纳承包费,赚来得钱扣除承包费和成本后都是自己的话,则不视作劳动关系。如果你父亲固定领取工资的,则应视作劳动关系,总而言之,关键是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果构成,应当办理退休,补缴社保,领取退休工资,否则不可以。

同意二楼,如果合同仅仅是承包合同,也就是说食堂的盈利由你父亲自己支配用于你家的生活而不是归于政府,你父亲领取工资,这样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政府也不需要支付你父亲退休金。

找当地劳动局,政府做法不对

有,不过需要找人证明

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