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政治避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1:32:38

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向另一国请求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后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的行为。享受庇护的外国人,通称“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被引渡或驱逐。政治避难者的居住、迁移和行动方面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待遇,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其个人地位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避难一词原指由于种族、宗教、参加特定社会团体、政治思想等原因,在本国受到迫害或出现了遭受迫害的明显的可能性而逃到国外,不指望本国政府给予保护,不愿意回到本国而言。因上述理由均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所以便称为政治避难。
一个国家对于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准许其入境、居留并给予法律保护,国际法上称之为“庇护”。一个国家给予某人以庇护,是以不将其引渡给另一国家为前提的。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各国之间的引渡条约,一般都有政治犯不引渡的条款。
在国际法上,准许政治避难和拒绝引渡,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但是,这只限于政治犯,而不能允许一般刑事罪犯避难。

申请了政治避难,也要看他们现在是不是拿的公民身份,要是仅仅是难民身份,那可能你要让他们帮助你亲属移民,还要等待一段时间的.而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他们什么时候拿到公民,什么时候帮你递交申请,而亲属移民有排签10年的,到那时候如果你还不到21那就有戏,否则,你还是别让他们帮你申请移民了,否则,办不好的话,移民排签的时间太久了,还不如弄个非移民的先出去,先全家团聚了再说.

一、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

要成功地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应能证明: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恐惧会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

所谓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争论的焦点。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即害怕会受到迫害的恐惧感具有合理性,申请人必须以具体的事实证实过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将来会受到迫害。

至于迫害,则是指迫害者为惩罚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而加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伤害,比如歧视、体罚、因非法离境而加诸的过分处罚,如政府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