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遗产房屋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40:43
父亲突然过世,我的其他兄弟姐妹如果到公证处写“放弃父亲名下所有房屋继承权”,那我是否可以将产权上有我、我妻子、和我父亲名字的那套房产进行销户?
我说的销户只是销我父亲的名字,房屋我们仍是保留下来,做这样的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放弃继承只是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你说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你、你妻子、你父亲三人名下。那在放弃继承中放弃的只是对你父亲的那部分财产继承权。对于你们原来就拥有的那部分产权,不是放弃继承能解决的,想要转给别人要办理买卖或赠与手续。

您好:
1、继承开始后至遗产正式分割以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继承后,变更产权人姓名即可
2、公证费过去是按定额收取的,与继承的资产没有关系,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标准,具体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可以,《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