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新建固定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成本的记账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54:28
我单位有一处新建的房产,账面成本为300万元,但是经过事务所评估后,确定价值为350万元,我单位现在此房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该转入固定资产,但就如何处理(会计分录)还想请教各位高人。谢谢。

干吗要评估?正常情况下,会计应遵循历史成本,即以300万元入账,评估肯定有理由。先弄清原因后再入账。正常情况下,应该这样做:
借:固定资产350
贷:货币资金300
资本公积50
不过,你要慎重,历史成本不是随便更改的。

应当按照原账面价值300万元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3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300万元
如果想按照评估后价值35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不符合会计历史成本计量这一计量基础。
若从税务角度看,要想按照评估增值后的350万元记账原则上并非不可,但前提是你需要就增值部分,即350-300=50万元缴纳所得税,否则,即便你按照350入账了,以后期间多出来的折旧额也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
所以,应当以历史成本300万元入账,这样做对公司最有利,也最符合各方面的要求。

应以账面成本300万元入账。你的会计处理是评估高于账面,不调账;低于账面,做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