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刚满2周岁,法律是否有规定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06:46
我小孩(洋历)今天刚满2周岁,农历(8/18号)刚满2周岁,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如果女方一定要抚养孩子的话是否应该判给女方抚养?特急!请懂法律的人给予答复!

法律只规定哺期的孩子一般要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不适合抚养的除外。也就是说法律的规定也是有条件的,不一定是规定得很死。你可以看看婚姻法的规定。
  以下是《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参照一下你是哪种情况,就可以基本确定自己怎么做了: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这个不一定啊,要看个人的抚养能力和境地条件而定的

根据审判实践,一般象你家这么小的孩子都是给母亲抚养的,大的孩子就要考虑是女孩还是男孩,因为涉及到今后青春期发育等问题,女孩给母亲,男孩给父亲。但同时也要看生活环境哪个有利于孩子成长。

这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不是一定的而是为了还是身心健康和长远看来进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