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注销,但厂房因征地拆迁所得的赔偿款,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59:27
我在01年与父亲共同注册一有限责任公司(父亲是法人代表,我是股东,各出资250万,股份各50%),该公司已于09年8月注销,期间公司经营所得从未分红,继续用来买地盖厂房,后有一幢厂房大约4000平方米因征地拆迁会被赔偿,我是否可以要求分得该赔偿款?能分得多少?
问题补充: 公司8月刚注销,那幢要被拆迁的厂房还没拆,可是已经规划要迁了,可能要二三年后拆.
那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厂房被拆了,所赔的款子,我能要求分配吗?

如果你父亲在公司存续期间,所盖的厂房。

这个赔偿款,就有你父亲的份额

是的,如果是公司存续期间的财产补偿,在清偿完所有公司债务后股东才能要求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找律师问问吧。律师网上的律师。
这里的回答不太专业的。

注销时产权归谁就分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