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48:08
我跟我妈是北京户口,妈妈离异是一名小学老师51岁,爸爸有自己的家庭。我在国企上班27,我媳妇是外地户口无业。妈妈的收入在3000左右,我的在1700左右,我在一所高校的廉租公寓里出生成长结婚,请问我们可否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可以是以妈妈名子申请还是以我的名子申请合适?我跟妈妈可否各自独立申请?我们申请经济适用房以后现在居住的地方是否要收回(我目前居住的地方曾经我爷爷,爹妈,我三代人都在这里生活)?

经济适用房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所以你们只能按照家庭申请,不能独立申请。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你们的年收入是超过了2人户人家的标准了。经济适用房是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