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的问题, 高分请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28:34
我一朋友十年前有一洋炮土枪,后来两次禁枪他都没上交,

前些天犯事了,警察问他,他说枪被他老爸(七十多了)私自销毁便卖废品了

我想问的就是
一:他的行为是否成私藏枪支罪,如何处理?

二:他私自销毁枪支便卖触范了哪条,如何处理?

三:两次禁枪都没上交 犯什么罪??有懂法律 的朋友帮个问

真诚说一声谢谢

我只有这点分

全给了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只是因为轻武器而了解一些,跟你说说。如果有专业人士回答请以专业人士为准。
  与非法持有和私藏枪支有关的是的刑法第128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你朋友藏枪、不上交肯定是违法的,具体如何量刑说不好。而他老父亲私自“销毁”“卖废品”,是否犯罪也不好说

“犯事了”什么概念?只要这把枪没有涉案,那就不是大问题。“捉贼捉赃”,东西都没有了没法定罪。

没犯杀人、持枪抢劫这些大事都好说。请警察吃顿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