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中要求电梯应有哪些安全设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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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各类电梯应具备以下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并能正常工作:
a)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保护功能。
b)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电气保护装置及限速器断绳或松弛保护装置。
c)撞底缓冲装置(对于耗能型缓冲器还应包括复位保护装置)。
d)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
e)层门与轿门的电气联锁装置:
1)电梯正常运行时应不可能打开层门;如果一个层门开着,电梯不能起动或继续运行;
2)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紧急开锁与层门的自动关闭装置;
3)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运行期间,当有人穿过门口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应有一个自动使门重新开启的保护装置。
f)紧急操作装置和停止保护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滑轮间、轿顶、底坑应装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保护开关。
g)轿顶应装设一个检修运行装置,如轿内、机房也设有检修运行装置,应确保轿顶优先。检修运行应符合GB7588——1995中14.2.1.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