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有老人痴呆的父亲“控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03:21
我原来和父亲10几年来生活的好好的,最近因为家庭钱财的关系,在国外的妹妹和母亲回来偷偷的把父亲劫走了不让我见。她们的目标就是由我保管的父亲的工资,房产证。她们拿走了就会回去国外,扔父亲一边,到时还是由我照顾,我又没工作,又没收入。。我要保证老人的生活,所以我不愿意交出来。现在父亲要“告”我了,要求把自己的东西拿出去。委托妹妹来告我,在起诉书上所有东西都是妹妹写,父亲只负责签名。父亲有老人痴呆,没有民事能力。但并没有鉴定,我深信告我肯定不是他的意思。但我要怎么做?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问题是我要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要求法院确定? 二楼的朋友,我现在已经收到“父亲”来的传票。那我要怎么做?是现在直接请求法院这样做还是等开庭的时候再申请?还有就是我母亲不是法定监护人吗?我跟父亲住了10几年就可以算是了吗? 还有我父亲的情况是这样的,他的记忆力很差,转过头就会忘记。但是能认得出谁和谁,不知这样能不能让法官相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由法院确定你父亲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有那就按你父亲的意愿办了。如没有,让法院确定其监护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其民事行为。

分两步:
一:直接请求法院确认你父亲是否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如果你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直接起诉你是有效的。
如果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因为你与父亲生活十多年,你是父亲默认的监护人,你的妹妹和母亲无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