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教书32年,得到的回报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48:24
在四川省,自贡市的一个小县城里,有着两名教书32年的老师(年龄52岁),他们有两个小孩,大的23岁了1986年生的,是个女孩;小的20岁,1989年生的,是个男孩。

现在单位以计划生育超生的名义要求二人下岗,两个老人现在都快逼疯了。。。。

我看不过眼,帮忙查了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2年9月1日颁布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2年10月1颁布的

想请有这方面经验的高人帮忙分析下,他们有救么?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虽然上述处罚条款中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但也并未明确的说要给予下岗,况且此事已过二十多年,一定不是计划生育的问题,可能还有其他因素。如果是以此因要求你们下岗,可以先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我觉得现在的计划生育对这种情况应该不起约束作用,凡即日颁布之法典,均亦约束即日之后事务,且政府无权干涉之。本人18,姐20 ,无人过问本家之是否超生。我想可能是那政府没钱了,想找人开刀。

同情+理解
打市长热线...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超生也是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管学校什么事啊。

单位绝对没权利,以“计划生意超生”的名义要求人下岗,估计是单位里有人在搞鬼什么的。

建议花点钱讨好领导,但也有可能陪了夫人又折兵。或者把事情闹大,请媒体宣传,不过这样就算这次没下岗,以后再单位也待补下去了。

自己看着办吧

找劳动局,有关工作方面的不公正和违规待遇都可以找他们。